金年会 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聘任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条 聘请对象及条件
一、客座教授聘请对象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
1、具有在高校、科研机构工作的经历,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,在某一专业领域有较高声望和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;
2、在国内、省内同行业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家、行业专家或高水平技术人员;
3、在教学、科研等方面能与金年会有实质性的合作,或在推进学科专业建设、产学研基地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知名人士。
二、兼职教授聘请对象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
1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学术水平较高,所从事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与金年会专业方向对口;
2、在教学、科研等方面能与金年会有实质性的合作,能够在推进专业建设、产学研基地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;
3、聘期内能确保一定的到校工作时间,能承担学科专业建设、教学科研及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的实质性工作;
4、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8周岁,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,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作。
第二条 主要职责和任务
一、客座教授的职责
1、定期或不定期来金年会作学术报告、讲座,并积极参加金年会的重大纪念性活动等;
2、在金年会的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关心、支持和指导,并在金年会的项目申报、人才梯队建设、学术交流等工作中做出有益的实际工作。
二、兼职教授的职责
1、每年定期(至少两次)在金年会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;
2、合作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和培养青年学术人才;
3、参与金年会重大科研项目申报或研究工作;
4、加强与金年会相关学科的学术交流,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建设和发展,促进所在学科追踪其国际前沿、先进水平。
第三条 聘期
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聘期一般为三年,聘任期满,聘约自动解除。因金年会工作需要,经双方协商可进行续聘。
第四条 聘任时间及程序
一、聘任工作一般一年集中操作一次,时间分别设在每个学年初,其它时间段原则上不予受理。
二、各单位根据教学、科研、师资队伍建设和金年会工作的需要,填写《金年会 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申请表》,并附上受聘者的学历(学位)、职称证书、主要论著等材料,报分管教金年会领导。分管教金年会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,交金年会人力资源办公室。
三、人力资源办公室对受聘者的材料进行审查,审查合格后报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,审议通过后,由人力资源办公室统一制作聘书。
第五条 酬金及标准
一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的工作可支付一定的酬金,标准可根据其履行相应职责或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,由聘用部门计算工作量,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定后,参照金年会有关标准予以支付。
二、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来院进行教学、教改和科研工作,参照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工作量,课时费参照金年会执行的外聘教师课酬标准发放。
第六章 附则
一、聘请单位应经常与客座教授、兼职教授保持联系,并负责组织他们来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。
二、受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,金年会有权单方解除聘任:
1. 有违纪违规行为的;
2. 损害学校利益的,或做出有损学校声誉事情的;
3. 未能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的。
三、为严肃和规范聘任工作,除本办法规定的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之外,未经金年会审批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授予院外专家名誉称号。
四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,由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金年会 金字招牌诚信至上_______(客座/兼职)教授申请表
姓 名 |
| 性别 |
| 民族 |
| 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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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面免冠 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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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 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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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学位 |
| 毕业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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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 院校 |
| 工作 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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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 业 | 专业技术职务 | 行政职务 | ||||||
个 人 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| ||||||||
主 要 研 究 方 向 及 研 究 成 果 |
(可另附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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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 单位 意见 |
年 月 日 | |||||||
有关 院领导 意见 |
年 月 日 | |||||||
人力资源办公室审查结果 |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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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长办公会审议结果 |
年 月 日 |
请附上以下证件复印件: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职称资格证书、职称聘书和身份证。